小說改編成電影,要拍得忠於原作甚至優於原作幾乎是不可能的,畢竟要把幾百頁的文字濃縮在兩個小時之內,實在很難。因此,電影裡少了審案監護人Julia這個角色,也看不到每個人物的個性,因此也就少了衝突點跟張力。
電影似乎是把Anna上告法庭簡化成Kate不想活,唆使Anna這麼做,這點很失小說之精髓,因為Anna這個正值青春期的少女在小說裡,固然跟姐姐感情很好,但是她也逐步在發展她曲棍球的天份。因此Anna告官,是Kate跟Anna都不想再受罪的結果。
算我對卡麥隆迪亞有偏見,覺得她演不岀媽媽的感覺。
小說跟電影的結局,完全不同。前者安排Anna因車禍意外死去,反而捐岀腎臟給Kate,有些唐突;電影則改編成Kate終究病死,這個結局似乎是比較合常理,少些愕然。但是,原本的結局,或許是會讓人對Anna的生命有更多思考。
以沒看過小說的角度看這部電影,BT覺得OK。
不知為什麼電影要把場景搬到加州去?為了就近在好萊塢拍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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