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7日

拒吃北京道一號Aqua

上週四 (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)Pink Lady來香港與我共渡她的生日,下班之後我們一同到位在北京道一號29/30樓的Aqua享用晚餐。這是一家最低消費每人380港幣的餐廳,還沒走進餐廳,服務生就已事先告知。

Aqua同時供應義大利和日本料理。Pink Lady和我當晚都比較想吃日本料理,於是我們就點了綜合燒烤,櫻壽司和海鮮鍋,每一樣都很美味,我暗自盤算下次爸媽來訪要帶他們來這燈光美 氣氛佳的好吃餐廳。雖然我們兩人都已經飽了,不過生日總要點個蛋糕應景,於是我們就點了巧克力蛋糕,感覺是現做的,熱熱的巧克力,讓我一口接一口。

一切看起來都很美好,不過上了穿梭巴士,肚子就開始出現異狀了,等到了家,只能用狂瀉來形容,馬上佔據馬桶,離開,稍事休息,又跑進去了

我打電話問Pink Lady她是否跟我有相同的症狀,她沒接,於是我就傳簡訊把家裡電話告訴她,想說假如她非常嚴重,至少是可以找得到我的。

第二天早上,聯絡上Pink Lady,發現昨晚她也跟我一樣,而且其實當她送我上車時,已經開始不舒服了,那時有些強顏歡笑。那麼結論就是我們食物中毒了。這是我們兩個昨晚共同吃的一餐,而且晚餐之後我們並沒有再吃任何東西。

於是我打電話到Aqua找他們經理。只可惜當時是吃飯時間經理正忙,於是接線服務生,把我的姓名電話留下,答應會回電給我。等到下午約六點,我接到經理的電話了,經理很厲害,找出我們昨晚的帳單,對於我們的餐點一清二楚,他首先像我抱歉,然後跟我說:"你們昨晚點了了,昨晚其他桌客人也有點相同料理的,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接到任何抱怨,我也問了我們廚房,沒有任何問題"。

聽了當然是更為光火,因為沒有接到抱怨並不表示沒有問題,而且經理就是道歉,說下次我們去會特別招待我們,我十分憤怒,因為這真是我有記憶以來最糟的經驗,我是再也不會光顧這家餐廳了。從來沒有外食後,拉肚子拉得這麼嚴重過,更何況不是只有我,Pink Lady也有相同症狀。在平民的茶餐廳,都可以有起碼的食品安全要求,一餐兩人一千塊港幣的生日晚餐,難道不能達到吃得衛生 吃得安心的標準?我要求經理全額退費給我,經理說要再研究,會再打電話給我。

等不到回覆Pink Lady也火大了,離港之前,打了電話向食品與健康局通報(24小時投訴熱線:(852) 28680000),且打了次電話給Aqua要個交代,截稿以前,沒有得到任何回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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