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反對迎娶,雖然最後我是被迎娶了,很可惜,並沒有作成新例,讓以後想反叛新娘可以引援,說話大聲些。除了反"男婚女嫁"這種父權觀念,實質上也頗惱人,迎娶都是要看時辰的。預計下午三點以前完成拜夫家祖先程序,但是我們兩家一個台北北一個台北南,車程約一小時,所以新娘早上八點多開始化妝,大概十點以前就穿上看似美麗,實則又長又重又不方便的澎澎白紗。依照傳統,在筵席開始之前,新娘不該把這套盔甲卸下的(雖然我的大學同學在沒人注意時,都是整套脫下跑去上廁所的),上廁所或是要行經不太乾淨或不太乾燥的地面,都得費上一番功夫,照片更讓我看到婚宴送客時我所露出的倦容。
當我提出了"不要迎娶,直接晚上飯店見"的想法,媽媽首先反對,說我難搞,她說:"阮chau-kiaN tou m-是 ka 人偷走去",當然要"名門正取",反倒是老爹開明,他想想:去美國參加表哥表姊的婚禮都是直接飯店見,哪來這麼多禮俗。
BT爸爸當然認為這個想法太不妥,阿姨為我們提出的折衷是結婚後次天再去他家拜祖先,我當然不要,因為我實在懶得在結婚當天之後,再花時間去搞這些。攝影師也建議我們保留迎娶過程,他覺得這個部分是最充滿感情,最值得拍的。
我為了迎娶否,煩心了許久,最後在寫下worst scenario後,把自己的情緒平靜下來屈服了。我確實要說許多好照片確實是在早上我家拍到的,未來的新人或許有智慧找到一個折衷的方法,既可以拍到動人的照片,又可以免除對新娘社會面以及生理面的折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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