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眼間已經過了聖誕假期,我開始上班也兩個月多了,牛步的公務員生活輕鬆地讓我感到無聊,不過似乎開始有些產出。掛著地景建築師頭銜,很大一部分工作卻像是環境規劃師(Environmental Planner)。Peter說我們的角色像是Gate Keeper,無論是DOT本身的案子,或是地方政府(像是紐約市政府)拿了聯邦補助的案子,我們都要確保他們符合聯邦NEPA(National Environmental Policy Act)或是紐約州SEQRA(State Environmental Quality Review Act)的規定,這裡的"環境"定義廣泛,不只是我們一般認知的樹木 溼地 生態 海岸等,也包括地上的古蹟或是地下的考古,還有視覺衝擊都要插手管一管。
最近一段時間,算是"審理"了兩個案子,都是比較單純而小規模的。其一是DOT自己的案子,要在高速公路旁的護欄裝設attenuator,降低車禍發生,撞到護欄的衝擊,我的任務就是看看他們是不是把work zone(實際工程進行的地區)和staging area(堆放機具器材的地方)實際劃出來,是不是會破壞週邊的樹木植被。其二是紐約市要在Bronx鋪設腳踏車步道,Peter讓我來看看這個"地方級"的Design Approval Document是否提供Local Project Manual所要求的各個環節(是不是去檢驗過海岸 溼地 古蹟 瀕臨絕種動物...)。
對比於樂生療養院或松菸巨蛋我感觸良多。假如這些公部門的建設案,都有法規約束,而且公務員們也認真當作一回事認真審查,哪需要民眾去抗議 陳情?即使樂生還是未登錄的古蹟,我們也要把所有周圍符合列為古蹟條件的建物一一審查,並支會並取得New York State Preservation Office的共識。所有的環境衝擊,首先要避免(prevent),假如無法避免,下一步是最小化(minimize),最後實在沒辦法,就必須採取某些補救措施(mitigation)
Peter說,當初他跟Bill(Cultural Resources Coordinator),在這個工程師環伺的DOT,也是飽受壓力的,幸好Albany的DOT Main Office力挺,我們對Kosciuszko Bridge的堅持才不至夭折。美國人動輒上法院,告政府的風氣,也對公部門造成不少壓力。我們之所以能站得住腳,也是要"感謝"過去程序不嚴,被民眾告上法院,敗訴後必須花大筆錢精力和解,DOT整個才會重視環境議題。
1 則留言:
我又搶到頭香了. 我想一個國家是否文明進步, 可以從其對環境.景觀與古蹟的重視程度來看. 我非常同意有一好的制度.法規.與公務人員認真審查會讓都市建設更圓滿.
我非常同意你寄給我有關容積率的email, 我會轉寄給我的朋友.
Dolly
張貼留言